岳阳中院审判监督第二庭

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本报讯(韩 爽)近日,从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上获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中院审监二庭立足本职,不断尝试审监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工作成效明显。近三年,该庭记三等功3人次、1人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党员”称号,今年5月被评为“全国法院特赦工作先进集体”。坚持依法履职,兼顾效率效果。2018年以来,审监二庭共审结刑事再审26件,无一案引起抗诉或被告人再申诉。在2019年的特赦工作中,该庭准确把握特赦实体条件,严格遵循办理程序,率先在全省作出第一份特赦裁定,提前完成特赦工作,无错赦、漏赦。改革审理机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参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特邀廉政监督员监督常态化等“阳光审理”机制。2018年以来,共审结减假案件3353件,其中变更减刑幅度1550余案,裁定不予减刑或假释13案,催缴罚金2920余万元,督促履行民事退赔义务190余万元。罪犯吴某减刑案被确定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性案例。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廉洁自律。始终要求全庭同志思想坚定练好“内功”,克制欲望练好“防功”,公私分明练好“硬功”。自审监二庭成立以来,保持干警“零”违法违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