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偷盗 重操旧业四进宫


本报讯(李 莹)男子盗窃成瘾,多次小偷小摸被抓获,最终获刑6个月“四度进宫”。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余某犯盗窃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自今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余某5次在岳阳县张谷英镇实施盗窃。先后在三家商店内,盗取槟榔、香烟,又采取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分别在两辆轿车内盗得香烟及人民币,最终被当场抓获。经鉴定,涉案的香烟、槟榔价值人民币1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18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余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余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